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威股份”)于近日回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其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本次发行完成后股票配资平台注册,扬州产发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扬州市国资委将成为实际控制人。
发行与募投项目进展
亚威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2,457.49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8,235,074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33%,发行对象为扬州产发集团。截至2025年7月28日,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原则同意扬州产发集团认购亚威股份定向发行股票事项,但本次发行尚须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募投项目方面,伺服压力机及自动化冲压线生产二期项目目前尚未取得项目用地,但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已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发行人后续将参加招拍挂程序。该项目备案及环评手续已履行完毕,但开工前还需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审批文件。扬州市江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针对发行人募投项目用地保障出具说明,预计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认购资金来源与相关承诺
扬州产发集团认购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合法自筹资金,将以自有资金支付40%款项,以并购贷款支付60%款项。截至2025年6月30日,扬州产发集团账面货币资金余额4.46亿元,以自有资金支付认购资金后仍可满足日常经营所需,自有资金部分具有确定性,且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相关规定。
扬州市国资委目前通过间接方式持有亚威股份0.70%股权,且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未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减持情形,并已出具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亚威股份股票。扬州产发集团也承诺在取得本次发行股票后的18个月内,不转让因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承诺及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募投项目分析
产品对比与量产能力: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主要是与一期项目压力机配套的结构件,是一期项目的前道工序。与现有业务同类产品相比,在生产工艺上有所改进,应用领域有所拓展。发行人已具备量产能力,拥有开展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储备,且属于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产能合理性与消化措施:伺服压力机行业发展趋势良好,市场空间广阔,同行业公司产能有序扩张。发行人现有业务结构件产能利用率较高,亟需建设配套产能,故本次募资投入二期项目新增产能规模合理。同时,发行人将通过巩固与现有客户合作、拓展新客户新市场、加强研发投入、提升品牌影响力等措施消化新增产能,不存在重复建设情形。
效益测算与影响: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谨慎性,毛利率略低于报告期内压力机结构件毛利率水平,单位价格、单位成本等关键参数与现有业务不存在重大差异。虽然募投项目实施会导致折旧摊销金额增长,但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问询函还涉及公司经营业绩、销售模式、应收账款、存货等多方面问题,亚威股份均进行了详细回复与说明,并在募集说明书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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